
近日,四川成都多个茶楼经营者称当地约400家茶楼疑似遭遇职业打假人集中举报、索赔。举报理由包括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泡茶、无保健品销售许可售卖红牛保健品、使用不可降解吸管等。

当地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。成都市茶楼行业协会执行会长表示,协会将召开研讨会,邀请监管部门和律师共同参与,从合规指导、维权路径等多维度为商家提供解决方案,并提供法律层面的指导意见。

北京市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分析,若职业打假人批量举报、以此要挟索要和解金的行为属实,涉嫌触碰敲诈勒索法律红线。若商家符合“首违不罚”条件,应以普法教育、责令整改替代罚款处罚。食品安全需严监管,但对小微商家资质瑕疵应把握宽严尺度,对故意违法、食品安全隐患零容忍,对认知疏漏、轻微违规柔性处置。既要筑牢食品安全底线,也要为小微经营主体营造健康、公平的发展环境。
4月27日,位于成都成华区的陆羽茶坊经营者曾先生透露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4月12日左右上门查证时,他才得知茶楼被举报,理由为无证售卖红牛保健品、冲泡茶品。经监管部门查证,其茶楼销售的红牛并非保健品款,符合规定,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冲泡普通茶品,属于违规。曾先生解释,此前并不知晓泡茶行为属于自制饮品,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因对食品经营资质相关政策理解存在疏漏,已第一时间全面停止相关服务、积极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,全力完成相关整改。此类服务所用食材均为正规合格产品,全程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,未对消费者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,属于初次轻微违法行为。
曾先生称,举报人同时投诉了四百余家茶楼,举报内容高度一致,只要存在其中一项违规行为,举报即成立。部分商家曾尝试集体协商撤诉,十家商家提议共赔付3000元,但对方主张每家商家赔付至少1500元。若商家拒绝协商,可能面临5000元至1万元的行政处罚,私了费用为2000元至4000元。此事已对门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,商家需投入大量精力应对,不愿向举报者妥协,认为该行为属于恶意维权,不应助长此类风气。目前,当地茶楼行业协会已介入此事,商家们正在联合维权中,等待监管部门的处理方案。
四川省茶馆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张涛表示,此次举报由一伙同籍人员所为,团伙内部分工明确,有人负责举报,有人负责协商、谈判。举报者主要瞄准茶楼经营中的漏洞,如部分茶楼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,却超范围经营。他们以此为突破口举报后随即提出索赔要求,和解金额从1000元至5000元不等,商家付款后便会撤诉。针对此次事件,协会已采取多项措施,比如发布食品安全合规提示提醒函,普及相关法律政策;召开研讨会,邀请监管部门、律师共同参与,从合规指导、维权路径等多维度为商家提供解决方案,提供法律层面的指导意见。
谭敏涛律师进一步分析,依据食品安全法,茶楼现场用热水泡茶的行为属于自制饮品制售,归为餐饮服务范畴,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;若仅销售密封预包装花茶,不进行现场冲泡,无需食品经营许可证,仅需备案。而售卖带有“蓝帽子”标识的保健食品红牛,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增加保健食品销售项目;仅售卖普通预包装红牛饮料则只需预包装食品备案。若职业打假人批量举报约400家茶楼、以举报要挟索要和解金的行为属实,涉嫌触碰敲诈勒索法律红线。今年4月15日施行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》明确营利性投诉、批量恶意举报的不予立案;严禁以举报相要挟索财,敲诈勒索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。新规虽不适用于实施前的举报,但可作为监管部门认定恶意举报、谨慎处罚的重要参考。
针对商家自述的“首违不罚”规定,谭敏涛解释,依据法律规定,“首违不罚”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初次违法、危害后果轻微、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。若商家初次违法、食材正规无食品安全事故、无消费者权益损害,且第一时间停止违规行为、积极补办资质,则符合上述三要件。此次大多商家违规源于政策理解偏差,无主观违法恶意,加之该违规为行业共性问题,应以普法教育、责令整改替代罚款处罚,契合柔性执法、优化营商环境的执法导向。
破解行业困局需商家、监管部门、行业协会三方协同发力。商家应立即补齐资质,完善进货台账,留存恶意举报证据并报案维权,拒绝私了抵制恶意索赔;监管部门需落实首违不罚政策,开展合规普法培训,联动公安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行为;行业协会可发布合规指引、成立维权联盟,搭建政企沟通桥梁,反馈行业合规痛点、打假乱象,推动政策优化与执法协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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